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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
2018-10-30

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 4 号

发布机构: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
发文日期: 2018-10-30
有效级别: 已废止失效

补充说明:

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,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地址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。

二、自2018年10月30日起,按规定启用派出机构的业务印章(式样见附件2)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

1.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

2.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业务印章样式

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

2018年10月30日

附件:
  •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(2018年第 4 号公告).doc
  •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业务印章样式.pdf
政策解读:
相关政策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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